制造业务
来源:制造业务 | 发布时间:2024-11-17 00:04:19 | 点击率: 16次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发、中国商飞、民航大学、管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适航审定中心:
依据CJ-1000A型发动机类型规划特征和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请求,依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则》第21.16条规则,我司拟针对该型发动机颁布三份专用条件。
依据管理程序《颁布专用条件和同意豁免的程序》(AP-21-AA-2018-21R1)第3.5节有关要求,现就三份专用条件广泛寻求职业和社会定见,定见搜集期为15个工作日。寻求定见稿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定见搜集”栏目()下载。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运用所附《颁布专用条件/同意豁免反应定见表》(CAAC表AAC-267)将定见反应至我司(,邮件标题请注明“CJ-1000A专用条件反应定见”。